中方坚决反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,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合法权益
2026年1月1日,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正式实施,这一机制引发了中方的强烈关注与反对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相关问题答记者问,明确表达了中方的立场与态度。
中方注意到,欧盟近期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,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、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。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,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,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。这一做法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,对中方构成不公平、歧视性待遇。
商务部指出,欧方有关做法不仅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"最惠国待遇"和"国民待遇"等原则,也有悖于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确立的"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"原则。欧盟还提出立法草案,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、汽车及其零部件、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。
这些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,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,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。商务部还指出,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,放宽对盟内的绿色监管,"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,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,降低减排要求。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双重标准。"
中方强调,欧方无视历史排放责任、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,打着防止"碳泄漏"的气候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,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,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,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,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,与各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、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背道而驰。
商务部重申,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,摒弃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,保持市场开放,本着公平、科学、非歧视的原则,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。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,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,但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,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,维护自身发展利益、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。
这一立场体现了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坚持公平正义、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的坚定决心。在全球气候治理与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关键时期,中方始终主张以对话合作取代单边制裁,以规则共识替代贸易壁垒,为构建更加公平、包容、可持续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。
中方的回应不仅是对欧盟单边主义的有力回击,更是对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、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积极倡导。在气候变化与全球贸易面临多重挑战的今天,中国将继续以负责任大国的姿态,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全球气候与贸易治理新秩序。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采集网络资源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本站删除。
